中国民航通过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安保审计
但不管,也带来无数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风险点的爆发,甚至有很多欺诈现象。
根据中国的经验,开发性金融是指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不靠政府补贴、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注重长期投资、保本微利、财务上有可持续性的金融模式。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这次平行会议的主题是资金融通。
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项目回收周期较长、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等特点,开发性金融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开发性金融业务具有多重优势,既可连接政府与市场、整合各方资源,又可为特定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用支持,还能对商业性资金起引领示范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不仅需要投融资合作,还涉及大量配套金融服务,包括代理行关系、银团贷款、资金结算和清算、项目贷款、账户管理、风险管理等。一带一路的核心是共商、共建和共享,不能靠一个国家单打独斗,需要沿线国家共同努力才能搞好投融资合作。中国工商银行与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奥地利等沿线国家主要银行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银行合作行动计划,建立了银行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
近年来,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此领域也做出了积极尝试。第四,积极发挥本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2017年需持续观察补库存、短周期与企业盈利状况的趋势。
不同类型的银行在境外布局差异较大,五大行境外布局范围更广,股份制商业银行仍在起步,境外机构主要布局为香港及东南亚地区。一是监管评估渐趋严格。人民币入篮加速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正在受到境内经济下行压力、盈利放缓、利率市场化推进挤压利差空间等多重因素考验的中国银行业提供了难得的新增长点,也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整体数量上,依然由中国银行引领整体发展,境外分行占比超过一半。
同时,各地区不良资产处置多管齐下,市场化债转股遍地开花。顺应技术与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国银行业发展的未来走向也逐渐显现,笔者认为会有以下几方面: 智慧化银行——技术领先的业务体系。
利率市场化下,银行收入结构在竞争中趋于多元化,净息差持续收窄。其四,盈利预测,净息差有望企稳,规模平稳增长,盈利增速见底回升。值得关注的是,在2017年,中国银行业发展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可作为金融同业的重要参照: 其一,监管趋紧,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宏观审慎日臻完善。非金融部门杠杆率高企,银行不良率承压。
尽管与外资大行相比仍存差距,不过中国银行业国际化正不断加深。2016年起,全境不良资产生成明显放缓,近期上海(0.68%)、浙江(2.17%)等地不良资产率实现双降,全境不良率1.74%,基本保持稳定。自2015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的规模增长与利润增长开始脱钩,部分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与总资产的比重不断下降,轻型化转型初现效果,主要表现为:资产更轻,收入更轻。金融脱媒趋势显著,直接融资占比不断提升。
中国的科技革新,打破了银行业依赖网点与柜台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启了一次新的金融产业革命。与传统银行不同,分析与IT技术将会成为智慧化银行最重要的发展基石,一家智慧化银行的成败将主要取决于其科技力量,而非金融产品。
二是盈利模式面临转型挑战。交易银行业务日益成为传统商业银行转型、拓展收入渠道与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2017年,受益于资产重定价因素削弱,营改增影响降低,以及流动性趋紧使市场利率上行,境内银行业的净息差降幅有限,并有望企稳。在技术变革的大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外部环境也正面临变化。盈利方面,2016年银行业盈利弱复苏,净利润增长3.54%,2017年增速有望继续提升主体可以是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也可以是原来的四大资管公司,外资、市场中介也可以参与其中,这一点非常不明确。所以,我觉得脱离了债转股实施方案本身去讨论估值,其意义就不是决定性的。如果这样,与之前相比,这一轮债转股就没有体现出优越性。
如果是后者,那么债务估值结果对债权人不会有利。如果我们试图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推动企业债务重组,以及改善法人治理结构,那么谁去向债转股企业派出董事?这些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什么作用?这还需要讨论。
困惑四:投后管理怎么办?投后管理可能是特别棘手的问题。比如,商业银行如果大规模实施债转股后,需要派出大量董事,但是如果其没有国有银行的投后管理实力怎么办?需要请普华永道等第三方机构代为派出董事吗,董事来源是什么?派出的董事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能发挥多少作用,他们是积极股东还是消极股东?这些问题都是债转股政策没有涉及的。
但这样的债转股不能改善实施对象治理结构、帮助其走出困境。如果他们欢迎债转股,可能债转股的主要方式是财务的修饰和预算约束的进一步软化,这就让人担心了。
此外我困惑的是,在债转股实施进程中,政策的作用是强化还是软化实施对象的预算约束?政策使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和企业信用的边界更模糊还是更清楚?如果实施对象——目前企业的董事会、股东及高管对企业经营不善承担责任,那么他们对债转股就会抱着抵触和抗拒的态度,我们认为这种债转股通常是市场化、法治化的。所以,这一轮债转股政策是周期性政策还是结合改革内容的政策,我对此比较困惑。此外,关于第三方投资机构介入到债转股中,其地位、作用和权力的保护,在债转股实施方案中没有被清楚地界定。如果是假的债转股,其带有大股东或母公司的兜底条款和赎回条款,那么债转股显然是临时性的。
进入专题: 债转股 。如果是优先股,银行和其他债权人都可以仅作为财务投资者,不用派出股东。
困惑三:债转股中的估值方法是否严格、有效,这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债转股的实施方案。此前我们没有讨论债权人的集体行动,中国国企一般是多渠道融资,有多个债权人,包括商业银行,也包括境内和境外的的投资机构,而实施债转股需要考虑全体债权人的集体行动,但是我们的政策对这一点没有涉及。
如果作为周期性政策为改革换取时间,通常其能否成功取决于经济周期是否反弹,也就是等风来。总体来说,对这一轮的债转股,我越看越困惑,有待回答和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
所谓趋势性政策也就是,无论未来中国的三去一降一补是否完成,债转股这种做法都将延续。我对这一轮债转股有四个困惑。目前的债转股政策看起来像等风来的周期性政策,这是让各利益方都能从中牟利的生意,而不是一揽子改革方案中的一部分。困惑一:这次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是一个周期性政策还是趋势性政策? 所谓周期性政策是不考虑结构性重组和整体改革的,只是为改革争取一些时间。
实施方是否需要派出董事——上述有待明确的内容都与债务估值有关。因为债转股方案需要明确——债转股实施方最终持有的是实施对象的优先股还是股权,亦或是母公司股权。
债转股的目标是降杠杆,原则是市场化和法治化,但是没有明确实施主体。我们是严厉地用司法途径解决的方式来实施债转股,还是以比较温柔的、法庭之外的解决方式实施债转股?如果是前者,把债转股对象逼迫到破产重整的阶段,对债权人极为有利。
而第三方投资机构进入债转股进程的作用特别重要,没有他们的进入,债转股会非常困难。然而等待时间解决问题可能存在困难,因为债转股所涉及的结构性改革、整体改革以及改革透明度都很重要。